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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应该没有出问题。从晕倒到醒来,按照表上的时间,应该不过半个小时而已。而那个古代的遗迹深处在丘陵群山之中,距离最近的丛林足足有十天以上的路程。在这么短的时间以内,除非是坐上了直升飞机,否则绝对不可能从遗迹那赶到这片森林当中。况且当时大家刚刚找到遗迹,都还没来得及向基地报告自己的位置,哪儿来的直升飞机?况且就算是坐上了直升飞机来的这儿,可其它人呢?这附近除了惨遭不幸的江峰外,完全没有其他人的任何踪迹。
他想起了那道模糊不清的拱门,当时狂猛地气流一吹,他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身躯,被狂风吹得向后跌去。当时自己的后方,就是那道闪烁着奇异光芒,中间模糊不清的拱门,而自己的意识,似乎就在落入那个拱门后才完全地消失的。看来一切的关键,都落在那座神秘拱门的身上。
杨谦越想心里越乱,偏偏身边又完全没有人可以分担半点压力。他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,疯狂地冲着天空大喊了起来:“这到底是哪儿?”他狂吼着,不住发出野兽般的撕吼。突然,远方的天边传来了一阵血色的光芒。他惊恐抬起头来,竟然发现除了正当头顶的有一轮烈日之外,另一轮无比巨大的血色太阳正从东方缓缓升起,射出了万丈高的血色光芒!
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,这,都绝不可能是原来那个属于他的世界…地球!
愣了好久,杨谦才回过神来。
“活下去,一定要活下去。”不知为了什么,或许是被江峰那血淋淋的可怕惨状深深地刺激到了,生物求生的本能猛地爆发了开来,杨谦口中喃喃自语,却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自己强行冷静了下来。
脱下上衣,用衣服重重地将仍然流血不止的伤口包扎好,杨谦观察了下四周,确定周围不再有危险之后,才象只猴子一般,灵活地溜下了大树。
他又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。杨谦的父母都是大学老师,工作繁忙,他自小便跟着爷爷奶奶在剑阁的深山中长大。深山古树是日常所见,进山打猎对他毫不陌生,孩时的顽皮让他成了爬树的好手。这技能虽然十几年没用,但一到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,却仍然非常地熟练,就像镶进身体里的本能一样,想忘都忘记不了…―――――――
恨恨地拿了块大石头,将死得透了的豹子尸体砸了个稀巴烂。发泄完愤怒后,杨谦将有用的东西收在一处,然后用步枪的枪刺在丛林中挖了个坑,将江峰的残骸小心地掩埋起来。三寸长的枪刺并不适合挖土,但丛林中土地湿软,帮了他大忙。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,这个绝对马虎不得。
片刻之后,一座小小的土包出现。插了根树枝权做墓碑,从怀里掏出早已被压扁的两只香烟插在泥地上,用打火机点燃。
冉冉升起的青烟中,杨谦的视线不由有些模糊,仿佛看见了同伴们的笑脸。刚才生死一线间还不觉得,眼下天地之大,就只剩下一个人了。江峰死得早,至少还有自己给他收敛。自己的葬身之处,又会是那只野兽的肚腹中呢?
算了,日他先人,操他妈的,人死鸟朝天,不死万万年。眼下关键的是,要活下去!一定要活下去。
他开始清点剩下对自己有用的物资。
刚开始清点,杨谦便悔青了肠子,刚才不知不觉中,一个弹卡里三十二发步枪子弹被他挥霍得干干净净,存放物资的背包显然没有跟着他们来到这个奇异的地方。也就是说他眼下手上最犀利的武器,弹尽粮绝了。
一颗子弹在关键时刻就是一条命啊!
刚才自己竟然为了泄愤,将自己最后三十多条命射了出去!
操他老母的,**也不是这个射法啊!
没有子弹的步枪,连烧火棍都不如,哪怕枪头上装上枪刺,也只能当红缨枪耍了。
这已经是他唯一的武器。